新疆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新疆师范大学
一、培养目标
新疆师范大学为公办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水平,适应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艺术教育人才和艺术类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计划数以教育厅最终批准公布为准)
美术学院 美术学 汉语言33名,其中内地18名(本科四年)
民考汉2名(本科四年)
民语言25名(本科四年,另预科一年)
绘画(国画、油画) 汉语言39名,其中内地22名(本科四年)
民考汉1名(本科四年)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环艺设计) 汉语言68名,其中内地40名(本科四年)
民考汉2名(本科四年)
音乐学院 音乐学 汉语言122名,其中内地65名(本科四年)
民考汉3名(本科四年)
民语言30名(本科四年,另预科一年)
(含新疆少数民族乐器方向10名)
音乐表演 汉语言30名,其中内地15名(本科四年)
舞蹈学 汉语言25名,其中内地10名(本科四年)
民语言20名(本科四年,另预科一年)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中,新疆美术类考生还须取得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2.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3.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特长生)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和身份证在各考点报名,交《报考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报考登记表。
2.交近期一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3.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4.专业考试报考点:疆内音乐类为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奎屯市、伊宁市、阿克苏市;美术类为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奎屯市;外省考点设置情况和考试时间详见我校招生网站。
五、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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