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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2009年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09/5/26 北京印刷学院

录取规则:

 

(一)生源地省市艺术统考合格

 

(二)我院专业考试合格

 

(三)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文化考试规定分数线

 

(四)根据“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加权综合分”录取,根据专业需要,参考高考单科成绩

 

(五)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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