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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09/5/25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一、特别说明
    2009年我院艺术类各专业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各省市)均不组织专业单独测试(校考);不再专门制作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我院艺术类招生相关信息请以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网址:http://www.syxyhn.com/zhaosheng/)。
    二、招生计划
    考生填报志愿时,请以各省市省级招办公布的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200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进行。
    2、如考生所在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统考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承认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即考生凡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均可报考我院),网上录取时将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对于招生计划数在5人以上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列前三名的进档考生优先录取。
    5、未能满足专业安排条件的考生,如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6、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58cm、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的考生。
    四、其他事项
    1、招生方式:国家计划内统招;录取方式: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艺术类各专业学费:13000元/学年/人。
    2、2009年艺术类录取方面的其他事项请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和《海南大学三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热忱欢迎全国广大考生咨询、报考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898-8838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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