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日期:2009/5/19 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一、学校情况
1、名称: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2、学校代码:50031
3、办学性质:公办(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广电总局共建)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成人高等学校
二、有关要求
1、男女比例:不限
2、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
3、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根据专业性质需要,主持与播音专业录取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普通话标准,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成绩特别优异者身高标准可降低到男1.70米,女1.60米);影视表演专业录取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普通话标准,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录取考生要求五官端正,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
三、录取原则: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
考生在达到当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志愿和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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