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高校08年艺术类招生鼓励免校考
日期:2008/11/5 福州日报
&/yitang/UploadFilesb/yitang/UploadFilesp;&/yitang/UploadFilesb/yitang/UploadFilesp;&/yitang/UploadFilesb/yitang/UploadFilesp; 省教育厅30日转发了教育部关于明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通知,指出省统考将在2008年元旦(1月1日)后进行,在2月7日前完成,校考必须在2月7日后进行,3月底完成,同时鼓励高校根据省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直接划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不必再组织校考。
高校可预留15%计划用于调剂
与往年相比,明年艺术类招生的变化是: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还允许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生源来源计划,其他高校都要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编制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的高校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的15%,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民办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标准
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记者 许含宇)&/yitang/UploadFilesb/yitang/UploadFile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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