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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09年高考报名分两阶段 12月1至7日网报

日期:2008/11/19 本站原创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外地转京户口限2008127日前在京落户者)。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可以报考。报名时须持有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考外,其他情况不得报考:

    1)体育类中专校的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体育类单独招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考试和招生。

    2)艺术类中专校的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名资格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填写报名信息,同时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并按规定程序到指定地点确认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及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时间为20081218时至722,成功进行网上支付相关报名考试费后网上报名流程完成,报名资格确认时间由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1222前自行安排。

    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应届毕业生到本学校所在区(县)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具体地点由本学校通知;社会青年原则上在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在职职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

    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及在职职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支付报名考试费后须持户口簿(在职职工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各报名单位应组织考生核对、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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