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高考美术术科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日期:2008/12/26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考生应将准考证、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据夹在画板的左上角,以备查对。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定形液、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照相机进入考场,自备画板内不得夹带任何纸张。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颜料以及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
4.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或小构图,否则答卷作废。
5.考生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填写规定的项目。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
6. 色彩、素描科目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速写科目不得迟到,否则将被视为放弃该科目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得离开试室,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准交卷出场。
7.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夹带,不准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
10.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和答卷不准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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