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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09年艺体类考生文考报名及省内专业统考办法

日期:2008/12/18 四川招生考试信息网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招生工作的实际,四川省招考委已制定出了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考试时间及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文考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采集报名信息的网站,凭县(市、区)招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采集系统,按照有关要求输入本人的基本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族别、年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报名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预计从本月中旬以后,考生即可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并提交了报名信息后,必须于2007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期间,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并参加现场数码照相登记。考生在确认基础信息后,由当地招办签发《报考证》。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有关网上报名的登陆网址、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的要求等,按当地招办通知的为准。请考生及时与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联系。


二、我省专业统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音乐类专业:2009年3月1日至3月2日报名,3月4日下午公布笔试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同时考生熟悉笔试考场。3月5日至3月7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所有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3月8日至3月14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音乐学院。

   (二)表演类(含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时装表演、戏曲表演)专业:2009年3月10日至3月11日上午报名,3月12日下午公布舞蹈、时装表演和戏曲表演类专业考试分组名单和考试时间安排,3月13日至3月17日进行专业考试;考点设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三)编导类专业:2009年3月10日至3月11日上午报名,3月13日至3月17日进行面试科目考试,3月14日上午熟悉笔试科目考场,3月14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四)美术类专业:2009年3月27日报名,3月28日上午熟悉考场,3月28日下午至3月29日考试。全省分设六个考点:成都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校本部;南充考点设在西华师范大学;自贡考点设在四川理工学院;乐山考点设在乐山师范学院;绵阳考点设在绵阳师范学院;达州考点设在四川文理学院。

  2009年我省美术类专业考试仍实行分片区集中进行。成都市、德阳市、雅安市、资阳市、阿坝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考试;南充市、广安市、遂宁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考试;自贡市、内江市、泸州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自贡考点考试;乐山市、眉山市、攀枝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考试;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考试;达州市、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考试。

  (五)体育类专业:2009年4月8日至4月15日全省考生按规定分两批报名考试;考点设在成都体育学院。


三、我省各类专业统考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①声乐120分(限美声、民族唱法),②钢琴120分,③视唱练耳100分(视唱20分,练耳80分),④乐理60分。(练耳和乐理科目考试为笔试,考生机读卡作答)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科目根据专业特点设置,各专业具体要求及分等值详见《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3.音乐舞蹈类专业:①声乐60分(限美声、民族唱法),②钢琴60分,③视唱10分,④ 练耳40分,⑤乐理30分,⑥舞蹈表演100分,⑦形体100分。(练耳和乐理科目考试为笔试,考生机读卡作答)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二)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断);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播音与主持类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脱稿背诵);②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3.舞蹈类(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A.摹仿 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4.时装表演类专业:①面试[A.基础条件测试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测试;③艺术素质(A.步态 B.音乐节奏感 C.平衡能力);④艺术表现力(A.艺术特长展示 B.镜头感)。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5.戏曲表演(川剧)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自我介绍、自备川剧台词片段)];②唱段[自备川剧唱段或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不限)];③形体[A.戏曲身段、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 B.基本功测试(1.柔韧 2.技巧展示)];④表演[自备川剧片段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三)编导类专业:①影视片分析(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等,笔试);②编讲故事(考生抽题后口试);③编导创意(考生抽题后口试)。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四)美术类专业:①素描100分,②色彩100分,③速写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五)体育类专业:考试项目:体育考试分身体素质测试和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身体素质测试有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项,考生均须参加。专项技术测试由考生在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套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项满分为60分,专项技术满分为40分。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考试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身体素质测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篮球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1997年修订的标准执行;足球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2年修订的标准执行;武术(套路)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3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乒乓球、排球、体操、健美操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7年修订的标准执行;其他项目按原国家体委、国家教委颁发的《一九八九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具体标准详见四川招生考试网www.zk789.net)。


四、考生报考省外艺术院校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考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持《报考证》和《身份证》按院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将陆续通过“招生考试报”和“四川招生考试网(www.zk789.net)”向社会公布具有单独设立考点资格院校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考生也可直接向相关院校咨询报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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