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吉林省)
北华大学有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7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艺术类专业秉承悠久的办学传统,依托雄厚的综合性学科专业背景,具有较强的办学实力,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与优势。美术类专业办学实力雄厚,具有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省内高校最大的美术馆。音乐舞蹈类专业师资队伍优良,教学设施先进,拥有大型现代化音乐厅、音乐视听室、电脑音乐制作室、专业舞蹈教室和世界一流的“斯坦威”钢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办学条件优良,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文化底蕴培养,学生多次在国内高层次专业比赛中获奖。近几年来,招生一志愿率达100%,一次性平均就业率达90%以上,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2009年,北华大学7个本科艺术类专业面向吉林、内蒙古、黑龙江、辽宁、山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山西10个省份招生,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设计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二、招生计划
专业
计划 |
美术学
(师范类) |
艺术设计 |
雕塑 |
绘画 |
音乐学
(师范类) |
舞蹈学
(师范类) |
播音与
主持艺术 |
数量(人) |
30 |
25 |
10 |
15 |
42 |
8 |
23 |
说明: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已预留部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视实际生源情况对计划略作调整。
2.各专业均文理兼招。
三、专业课考试
(一)考试报名
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美术类统考(统考合格者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考生须持《吉林省2009年高考艺术专业校考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2009年1月5日到我校报名,1月6日-8日参加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均在北华大学东校区(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二)考试科目
1. 音乐学(师范类):①声乐(满分100分)②器乐(钢琴、手风琴、乐队乐器任选其一,满分100分)③视唱练耳、乐理(含口试与笔试,满分